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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机关大院公共管理区域率先开展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来源: 江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8-30浏览次数: 保护视力色:

  根据《宁波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江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迅速行动,对照实施方案查漏补缺。
  一是对照文件查找原因。机关大院从2015年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以来,由于物业外包的关系,物业又归后勤分管,所以与物业交流不是很多,物业人员调整频繁,导致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有失偏离。
  二是对照问题细化指导。机关事务管理局管辖6个院子,但管理院子的物业分别有3家,根据此特殊情况,节能科对每个大院的公共管理区域都进行了细致地了解,发现存在分类垃圾标识不明、垃圾桶放置不齐全、垃圾混投等现象。查出问题后,提出了细化的工作任务,节能科全面指导机关大院公共区域垃圾分类工作,从配全宣传标识到配齐分类垃圾桶再到指导如何分类,物业全面配合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从分类垃圾桶放置点到分类实际操作到再二次分拣。同步将垃圾分类工作列入物业年度考核内容之一,从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机关大院公共区域分类垃圾强制执行工作。
  三是整改问题汇总成册。整改结束后,节能科把整改前后的资料汇总成一份完整的PPT材料,这不但是一种工作的积累,也是有利于为更好地为下一步指导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强制分类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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