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项目概述及要求
为确保市行政中心地下业态进口食品超市服务项目如期采购,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一、项目概述
市行政中心地下业态进口超市服务项目位于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行政中心5号楼地下一层商业用房。该区域划分成A、B两个区域,其中A区使用面积42.73㎡,B区使用面积53.98㎡,(附图),每个区域由一个企业承包。
(一)运行模式:承包经营。
(二)经营理念:以服务机关为主,营利为辅,为行政中心机关和工作人员提供高效、便捷、贴心、优质的服务。
(三)经营范围:开设商场,经营品类为进口食品,具体品类需根据机关实际需求随时调整。
(四)服务时间:与机关作息时间同步。
二、投标要求
(一)本项目由两家企业分别承包,采取直营店模式经营,不得采取加盟、转包、分包形式。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为连锁品牌超市直营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进口食品超市经营资格,信誉良好。
3、超市必须具备超市卫生安全监测能力、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能力、食品包装废弃物处置能力。
4、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三)投标报价及保证金:每个区域的年租金以4万元为底价。中标企业签订服务合同后5—30个工作日内支付履约保证金50000元(伍万元整)。
(四)服务期限: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中标单位达到招标人的要求和投标承诺的,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订下个年度的合同。招标人将根据服务合同对中标单位服务质量每月进行考核。如果服务不能达到招标要求和投标承诺的,或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及招标人因机构、场所变动等原因,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五)服务要求
1、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守法经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食品卫生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2、遵守行政中心及采购方的相关规章制度,爱护行政中心设施设备,服从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监督管理和服务质量考核。。
3、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按章办事,严格履行各项服务承诺和服务细则。
4、所售进口食品必须符合我国国家规定和标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禁止出售假冒伪劣产品。
5、出售商品必须明码标价,所售商品不得高于市内超市同类物品。
6、做好聘用人员管理工作,从业人员需持国家承认的健康证及其它有效证件上岗。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文件组成
(一)投标报价表。
(二)企业简介(含经营规模、质量管理、经营业绩、人员配备等)。
(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复印件。
(四)质量管理及服务承诺。
(五)超市管理服务的整体设想及策划。
1、围绕“为机关干部服务”的要求,提出超市经营方案(管理理念、经营思路、经营品种及定价设想),符合市行政中心特性同时展现特色及创新,方案要切实可行。
2、管理制度:管理运作制度、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处理制度、员工服务标准(着装、礼仪规范)等。
二、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密封于同一包装内,包装外注明:“宁波市市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招标文件”,并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要求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或印鉴,并加盖公章。
(二)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内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
(三)保证所有提供的投标书全部内容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书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应被拒绝。
(四)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投标文件未盖单位公章或无有效签字;投标文件未按招标要求编制;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出现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说明以某个报价为准;投标文件不全者。
(五)投标文件收取及截止时间、地点
1、领取标书:投标单位于2017年11月17日-11月24日,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行政中心5号楼416室领取标书,未领取标书自行投标者作废标处理。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182405
2、投标时间、地点:请于2017年11月27日之前将投标文件寄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行政中心5号楼416室”,逾期不予受理。
3、议标时间、地点:议标时间2017年11月27日15:00。议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行政中心5号楼413会议室。
4、本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商务承诺书是与业主签订合同的主要依据,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 | 投标金额(元) | 付款方式 | 备注 |
行政中心地下业态 进口超市服务项目 | | | 每个区域的租金以4万元/年为底价 |
质量管理及服务承诺
(招标人名称):
对于贵方的招标文件,我方已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对本次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接受报价人须知的各项要求。如有违约行为,同意按规定接受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产品质量保证:所售产品均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有关标准。
2、价格承诺:保证所售商品不得高于市内超市同类物品,若高于市内超市同类物品,可视情况扣除相应保证金。
3、服务承诺:严格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供产品。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